重要通知关于征求年新增和修
时间:2021-3-14来源:患病病因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各会员单位:
7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了有关征求《年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见附件1)。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在征求意见稿中降低了成熟度高、风险较低产品临床试验方面的要求,减轻了企业在产品注册中的负担,有利于缩短各企业的相关产品注册时间。为了充分反映会员单位的需求,现在行业内征求意见,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请填写附件3反馈意见表,并于年8月29日前发送到分会邮箱,分会汇总MD反馈意见后统一发送到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分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洪波-邮箱:gaofenzibest.- 上一篇文章: 一只眼睛近视,一只眼睛不近视,需要纠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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